时间:2022/6/12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上回,我们探讨了定金和不当得利的区分,这回,我们再接着谈谈买房中的定金原则。虽然说缴纳购房定金并不是购买房屋的必经过程,但一般买新房,购房者都会被催促交定金,如果购房者不交定金的话,自己所选的房子就有可能被卖给其他人。大多数的购房者选好房后,为了保留房源都会交购房定金。那现实生活中买房定金交了可以退吗?什么情况下才能退?

买房定金交了可以退吗?

买房定金是可以退的,不过购房者想要退定金的话,还要看具体事由是什么,是否满足退定金的条件,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退定金的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看,定金具有担保性质,如果是属于开发商违约的话,购房者就可以申请双倍退还定金,但如果是属于购房者自己的原因,导致房屋买卖不能进行,定金是不能退的。

案情简介

年12月,钟先生(原告)在某开发商处(被告)预购商品房一套,并签订认购协议一份,缴纳定金5万元,后因自己已有2套住宅而不具备购房资格为由,向开发商申请退还定金5万元,未果。年1月,钟先生向该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,请求法院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,并让开发商退还定金5万元。而开发商辩称本案原告单方违约,无权请求解除《认购协议》,但原告单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,被告同意解除《认购协议》,但无权请求返还定金,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钟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
案件分析

本案中,案件的争议焦点是:1、原告是否可以申请解除该认购协议;2、原告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定金?

法律依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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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,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,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。上述案件中,签订的认购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,原告签字并捺印后,被告再签字并加盖印章,此时该协议已经生效,双方均应该诚信履行。且该协议中明确约定:原告保证签署本协议时具备购房资格,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购买的,被告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另行出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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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,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。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,债务人履行债务的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无权请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本案中,由于认购协议有效,原告单方违约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,故无权返还定金。

什么情况下能退定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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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开发商不具备售房资格

开发商要修建楼盘销售房屋必须要有合法合规的手续,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,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。比如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就销售房屋的,这种情况下就算购房者交了买房定金也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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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出现不可抗力

买房交定金的时候,买卖双方都要签订定金协议,定金协议中规定由于一方的责任导致房屋买卖无法进行,那就要承担违约责任,但也有例外的情况。比如说不可抗力,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发生了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。比如,由于发生了自然灾害,导致商品房不符合当事人交纳定金时的条件,如果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合同,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回购房定金的。

裁判结论

本案中,法院认为:1、该认购协议是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,是合法有效的,协议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;2、原告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没有购房资格,属原告个人原因,故原告要求退还定金5万元的诉讼请求,法院不予支持;3、鉴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解除认购协议,故法院予以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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